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课题工作已结束,各院(系)教学委员会请于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9日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请保留审核痕迹),2012年11月15日-2012年12月16日为学生选题阶段,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审核
1.教学秘书根据教学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从客户端“实践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处理”,点击右键进行批准或否决,批准后学生才能在网页上选题。
2.各系有聘请外单位指导教师的,请教学秘书填写“外聘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并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予教务处存档。
二、学生选题
1.第一轮选题时间:2012年11月15日零点-2012年11月30日24:00点。各指导教师在这一时间段同时进行网上选题确认。请各位同学在这一时间段随时进入系统查看所选课题是否被指导老师确认接收,如果指导教师确认接收,则选题结束;如果指导教师拒绝接收,则可以继续选择其它课题。一旦指导教师确认接收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更改指导教师。
2.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0名学生。选题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即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与自己本专业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每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只能供一名学生选择。
3.第二轮选题时间:2012年12月1日零点—2011年12月16日24:00点。第一轮选题结束后,各系汇总没有选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学生,进行第二轮选题。通过第二轮选题,保证每个学生都能确定指导教师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4.在作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如下:
(1)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及系部审核同意后交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根据审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从客户端进入系统进行修改,“实践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按条件遴选,查找到要修改题目的学生,点击右键“当前选中课题改题目”即可。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留院(系)存档。
教务处
2012年11月5日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核及选题操作流程.doc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