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各工会小组:
为了保障我院困难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现将教职工困难补助审批程序及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工会会员
二、 审批程序
由工会小组长提出,并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审批表》,报院工会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到院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三、 补助项目、标准
困难补助项目 | 标 准 |
教职工本人住院 | 一般病号200元 重病号300-400元 |
教职工直系亲属住院(原则一年享受一次) | 公费者100元 自费者200元 |
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 | 本市200元 省内300元 省外400元 |
女教工分娩、第一次人流 | 分娩200元 人流100元 |
其他困难补助 | 100-200元 |
附: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申请补助款审批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工会
200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