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ABB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勇于进取,按照《关于设立< 厦门理工学院ABB助学金>的合作协议书》,请在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2015学年ABB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
二、名额分配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0名;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各2名;其他学院各1名。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公示后上报推荐资助人选。
2、原则上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类助学金的同学,不再享受该项资助,但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仍然可以提出申请,学院应在兼顾公平的情况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并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审推荐。
3、材料提交:12月16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通过OA信息上报,附件1、2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支援中心(行政楼312)。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