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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金沙9159游乐场   时间:2013-03-29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以及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2012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厦教高[201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4.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困难认定。自强不息,生活俭朴,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国家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必须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5%;

6. 对于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第5条要求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7.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初审并公示推荐名单,学校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提交厦门市教育局报教育部审批。

2.材料要求规范。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自制表格);各院系按照初审的排名先后顺序上报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以上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10月12日。

3. 推荐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名额分配: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国家奖学金30人(本科27人,专科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20人,根据下达的名额,结合各院系学生人数分布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5。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将进行适当调整。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主题词: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  通知

抄送:校领导,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27日印发

厦门理工学院材料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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