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评定条例和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及分配方案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校本科名额34个,每生学年奖额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本专科总名额675个,每生学年奖额为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每生学年奖额分别为25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
4、ABB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一等每生学年奖额6000元,12人,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评选;二等每生学年奖额3000元,56人,在其他专业中评选。
5、宸鸿奖学金:全校本专科名额7个,每生学年奖额6000元。
6、宸鸿助研金:全校总名额16个(含研究生),每生学年奖额5000元。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校三好学生。名额控制在学生人数的8%以内。
2、校优秀学生干部。校、班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分别控制在本学年学院参与综合测评学生总数的0.2%、3%以内;院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根据本学年学院参与综合测评学生总数确定,其中学生总数500人以下4名,学生总数500至1200人5名,学生总数1200人以上6名。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六条的特推优干不限定名额。
(三)名额情况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宸鸿奖学金、助研金评选方案另行通知。评优名额详见附件《2014-2015学年评优名额预算表》。
二、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评校内奖学金;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企业奖学金;同一学年,不同企业奖学金不兼得。
2、根据《学生手册》要求,从今年开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行申请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再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班级评议,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相关评议工作。
3、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名额未满时不得降低标准递补。
4、严格遵守相关的评定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5、荣立优秀士兵的退伍复学生(含在校及生源地参军),按政策享受校一等奖学金一次,往年已申报者不得重复享受,且不占用学院名额,需附入伍通知书及优秀士兵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10月28日(周三)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1. 2014-2015学年评优名额预算表
2. 关于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报告
3. 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公示名单
4. 2014-2015学年评优推荐学生汇总表
5. 推荐登记表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