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2023〕9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推荐2022级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陈剑渊王耐助学金”资助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受理“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陈剑渊王耐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厦教基金函[2023]1号),今年厦门市基金会继续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现就有关推荐人选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在校2022级新生。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3.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4.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5.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6.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7.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8.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重点照顾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厦门考籍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名额分配(2022级)
洪恭仕洪文发助学金2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陈剑渊王耐助学金3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三、申报办法
1.各学院应本着“先救急、后救穷”的原则,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详实调查的基础上,推荐受资助人选1人(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2.被推荐者填写《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附件1)一式二份,需学院辅导员填写审查意见,院系予以核实并签盖公章;《厦门理工学院2022级“陈王二洪助学金”推荐资助人选简表(新生)》电子版(附件2)并附上上学期成绩单(需盖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
3.往届生(2019级、2020级、2021级)名单见附件5。往届生需填报《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往届生)》(附件3)一份,学院辅导员填写审查意见,院系予以核实并签盖公章;还需写一份自评一年来的学习情况报告及上学期成绩单(需盖章)。学院填报《厦门理工学院“陈王二洪助学基金”往届受助大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四、其他说明
1.“洪氏”、“陈氏”助学金项目依据受资助学生所在专业的学制年限资助至毕业。
2.有休学、自动退学、留级、转学或受学校行政处分等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该项助学金资格。
3.学年度有1学科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发放助学金。
4.受资助学生在家庭经济好转或有获其它项目资助,应主动提出免去本专项基金资助,将机会让给其他经济困难的学生。
5.往届已受资助的2019级学生2023年7月毕业后,请学院提交学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和学生撰写的受助感言,基金会将转交捐资者留念。
6.发放时间与途径:洪氏、陈氏两项助学金将于2023年3月底上报市基金会公示后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建行卡。往届受资助学生经复核后符合条件者将继续享受资助,若建行龙卡如有变动者请及时反馈厦门市基金会何桂洪,联系电话0592-2288483 、2290483。
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5日,过期视同放弃。电子版OA信息报送至吴琴,纸质版附件1、3、6和学生成绩单及学习情况报告材料交至学生支援中心(6291837、行政楼304室)。
附件1《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登记表(新生)》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2022级“陈王二洪助学金”推荐资助人选简表(新生)》
附件3《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往届生)》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陈王二洪助学基金”往届受助大学生基本情况跟踪汇总表》
附件5《厦门理工学院2022年度“陈王二洪助学基金”受助学生信息》
附件6《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