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必须向院系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申请登记表》,并签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协议书》,经学生工作处审批后方可在宿舍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电脑带入宿舍使用。
二、学生宿舍是公共休息空间,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妨碍他人休息,晚上11:00后不得使用电脑。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夜间禁用时间内使用电脑,应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将电脑搬到指定的场所使用。
四、学生应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使用电脑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五、在宿舍使用电脑必须注意安全用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乱拉电线、插座。
六、学生个人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电脑,若借给他人使用,必须向其说明上述管理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借人与使用人同样承担责任。
七、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电脑使用者的教育和管理,将学生遵守本规定的情况纳入个人操行评定范围,与年度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等挂钩。
八、违反本规定不听劝告的,禁止其在宿舍继续使用电脑并按《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