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档案去向管理与转递工作,为毕业生后续就业手续办理提供有力保障,现对本项工作做如下细则制定,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阅读,依据通知内容开展工作,详见如下:
一、学生个人档案归档:
档案意义:学生档案是全面反映其在校期间在德、能、勤、绩等四项综合素质材料,请真实、完整、无误地封装入袋。具体包含:
(一)入大学前材料:
高中阶段档案材料,如:中学毕业登记表、中学生学籍、评语、体检表、高考登记表、高考录取调配表、高考政审表、入团志愿书以及归侨子女、台籍青年、少数民族子女等证明材料。
(二)大学期间材料(含本科、研究生):
必须包含:
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即成绩单)(对接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教务处出具);
2.毕业生两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
3.毕业生的《报到证》白联(境内全日制升学毕业生无报到证)
根据实际情况整理放入:
1.校级以上奖惩材料(含:各类评优表格、处分文或材料);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2)校级警告以上处分文
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材料;
3.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包装、密封);
4.未发展成为党员的毕业生曾提交的《入党申请书》与《思想汇报》;
5.曾经参加社会实践的记录;
6.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贷计划材料;
7.学籍变更材料:如学生休学、退学、转学、试读、留级等文件及材料;
8.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相关材料;
9.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10.特殊群体的材料
士官直招、参加义务兵:要将政考表、体检表一起放入
二、毕业生档案去向分类:
(一)档案需转移:
Ø 第一类:取得“已就业报到证”及“境内全日制升学”的毕业生。
1.厦门市:寄往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级人才中心):可根据提交《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表中所注明的档案移交地点。例: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其他各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其他指定档案接收机构。
2.除厦门市以外各省、市、县(区)、高校:所签约的用人单位指定档案接收机构(含:某市人才服务中心、士官直招所在部队、国有企业、国内升学等)
Ø 第二类:档案需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涉及以下几类:
1.厦门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根据生源所在区级,寄往厦门市各区级人才交流中心生。
注:生源界定: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例如:C同学,高考时其户籍本注明为厦门市XX区,毕业时尚未找到就业单位(或就业协议书未完整签订),其档案申请就回户籍所在区人才。
2.非厦门生源毕业生:
A.离校未就业、其他就业形式、已签订三方协议书但无法落实人事审批等三类毕业生,其档案申请回其生源地。
B.出国出境、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参加义务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其他毕业生,档案申请回生源地。
(二)申请档案暂时留校保管:
1.有意向留厦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与厦门本地企业签订的相关就业证明,或提交留厦求职意向书,申请相对应档案留校保管,保管时间为半年。
A.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附件4),附上述相关材料,并由所在学院自行审批,及负责后续档案保管工作;
B.保管年限:从2022年7月1日—2023年1月1日,期满自行寄回生源地。
2. 已落实就业单位,就业申报或人事审批等手续正在办理中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相对应档案留校保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3.选调生、其他基层项目、已进入征兵体检(或政审阶段)的毕业生档案暂保存于各二级学院,待调档函(或录用通知)开具出来后,寄往指定接收单位。
4.三支一扶、欠发达地区、西部计划、已进入征兵体检(或政审阶段)的毕业生档案暂保存于各二级学院;
5.结业生、延长学制学生等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其档案暂保存于各二级学院,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根据其就业状态及时转寄档案。
三、2022届毕业生档案转交流程:
1.因毕业生档案类别较多,请依据附件1《2022届毕业生档案打包、寄送流程》文件中群体分类开展工作,并认真填写表格1《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档案去向登记汇总表》;
2.所有需用EMS方式转递的毕业生档案,请依据附件2 《2022届毕业生EMS寄送档案填写及送交工作要求(理工)》、表格2《XX学院2022届毕业生EMS档案EMS交寄清单》中相关要求填写、寄送。
3. 提交清单及时间:
提交材料:图1中所涉及表格统一压缩打包,并于9月10日前提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案,发至邮箱jygz@xmut.edu.cn(压缩包名称: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档案去向(截至2022.XX.XX)
如有任何问题,均可联系就业中心:何婕(0592-6291683)。
四、其他事项提醒:
1.各省、市、县及区档案寄送单位、详细地址,请参考附件3《202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单位及档案接收地址(1)》;
2.考研录取院校为厦门理工学院毕业生,其档案直接移交对应学院;
3.退学学生原则上应寄回生源所在地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如该机构未提供相关保管服务,可由学生本人亲自领取,但需签订 附件5《XX学院退学学生个人档案领取声明》;
4.档案封条领取时间:毕业典礼后即可到行政楼313领取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24日